掌事 [zhǎng shì]
1. 〈方〉:主管处理事务。
英[be in charge;]
掌事 引证解释
⒈ 掌管事务。
引《周礼·春官·丧祝》:“凡卿大夫之丧,掌事而敛饰棺焉。”
贾公彦 疏:“言掌事者,虽礼有降杀劝防已下皆掌之,兼主敛事,故总云‘掌事而敛饰棺焉’。”
亦指掌管事务的人。 唐 李贺 《秦王饮酒》诗:“银云櫛櫛瑶殿明,宫门掌事报一更。”
清 吴伟业 《悲滕城》诗:“城上掌事报二更,鬼马踏雾东南行。”
掌事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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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释义:⒈宋 代户部检法所掌事之一部分。《宋史·职官志三》:“﹝检法﹞掌凡本部检法之事,设科有三……曰房地:掌诸州楼店务房廊课利、僧道免丁钱及土贡献物。”⒉房屋及其地基的统称。《清会典事例·户部·关税禁令》:“﹝ 乾隆 ﹞四十六年覆准:旗人卖买房地,如有赴 大兴、宛平 二县私税民契,照违。”
- 2.
执御释义:⒈驾车。⒉犹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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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房释义:明 清 科举考试,协助主考分掌评阅试卷及有关事宜的官员。初按经书分类掌事,人数视考卷多寡略加调整,后为杜绝弊端,不再按经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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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老释义:古代大都市中各行各业的头儿,兼为人介绍职业。宋 吴自牧《梦粱录·顾觅人力》:“凡顾倩人力及干当人,如解库掌事,贴窗铺席……俱各有行老引领。”《警世通言·万秀娘仇报山亭儿》:“陶铁僧 看着身上黄草布衫捲将来,风颼颼地起,便再来 周行老 家中来。”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四编第一章第二节:“商行的首领叫‘行头’或‘行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