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赠给丧家的奠仪与随葬品。
⒈ 赠给丧家的奠仪与随葬品。
引《周礼·天官·宰夫》:“凡邦之弔事,掌其戒令,与其币器财用,凡所共者。”郑玄 注:“币,所用賻也;器,所致明器也。”
拼音:bì,部首:丿,总笔画:4,结构:上下结构
币字的意思
拼音:qì,部首:口,总笔画:16,结构:上下结构
器字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