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利 [fáng lì]
1. 谓防止过多地谋求私利。
防利 引证解释
⒈ 谓防止过多地谋求私利。
引《左传·文公六年》:“告之训典,教之防利,委之常秩,道之礼则。”
杨伯峻 注:“防利,谓知足而不贪多也。”
防利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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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秩释义:⒈一定的职务。 《左传·文公六年》:“予之法制,告之训典,教之防利,委之常秩。”杜预 注:“常秩,官司之常职。”一说秩,禄廪。常秩,一定的俸禄。⒉普通的品级。宋 朱弁《曲洧旧闻》卷四:“韩子华 在翰苑日,乃以布衣常秩充选,而莫有继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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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取释义:征收。三国 魏 曹操《加枣祗子处中封爵并祀祗令》:“时故军祭酒 侯声 云:‘科取官牛,为官田计。’”宋 李纲《奉诏条具边防利害奏状》:“又况将士暴露之久,财用调度之烦,民力科取之困,谓宜大为守备,痛自料理,使之苏息,乃为得计。”明 冯梦龙《古今谭概·无术·杜荀鹤诗》:“经生多有不省文章,尝一邑有两人同官,其一或举 杜荀鹤 诗,称赞‘也应无计避徵徭’之句,其一难之曰:‘此诗误矣,野鹰何尝有徵徭乎!’举诗者解曰:‘古人有言,岂有失也!必是当年科取翎毛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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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典释义:⒈王者教导民众的法则。《书·毕命》:“弗率训典,殊厥井疆,俾克畏慕。”孔 传:“其不循教道之常,则殊其井居、田界,使能畏为恶之祸,慕为善之福。”⒉指先王典制之书。后泛指奉为典则的书籍。《左传·文公六年》:“告之训典,教之防利。”杜预 注:“训典,先王之书。”杨伯峻 注:“《楚语上》‘教之训典,使知族类’,又下‘又有左史 倚相 能道训典以叙百物’,《晋语八》‘缉训典’,训典盖典章制度之书。”晋 葛洪《抱朴子·君道》:“树训典以示民极,审褒贬以彰劝沮。”南朝 梁 沉约《内典序》:“且中外羣圣,咸载训典,虽教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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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利释义:谓防止过多地谋求私利。《左传·文公六年》:“告之训典,教之防利,委之常秩,道之礼则。”杨伯峻 注:“防利,谓知足而不贪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