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签 [fā qiān]
1. 见“发签”。
发签 引证解释
⒈ 见“发籤”。亦作“发签”。旧时官府发出传讯或拘捕人的凭证。
引《初刻拍案惊奇》卷二:“﹝知县﹞就发籤去唤 潘甲 并父母来领。”
《红楼梦》第四回:“﹝ 雨村 ﹞便发签差公人立刻将凶犯家属拿来拷问。”
《红楼梦》第四回:“老爷明日坐堂,只管虚张声势,动文书,发签拿人。”
国语词典
发签 [fā qiān]
⒈ 派遣。
引《红楼梦·第四回》:「因发签差公人立刻将凶犯族人拿来拷问,令他们实供藏在何处,一面再动海捕交书。」
发签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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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人释义:⒈封建时代称衙门里的差役。宋 文天祥《宣州劝农文》:“年年早纳早收钞,那有公人来叫呼?”《水浒传》第十八回:“随即押一纸公文,就差 何涛 亲自带领二十个眼明手快的公人,径去 鄆城 县投下。”《红楼梦》第四回:“﹝ 雨村 ﹞便发签差公人立刻将凶犯家属拿来拷问。”⒉旧时国家机关或公共团体中办理公事的人员,亦称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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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签释义:⒈见“发籤”。⒉亦作“发签”。旧时官府发出传讯或拘捕人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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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兵释义:即签军。发签征调民丁入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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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签释义:发签。签,旧时官府拘捕人犯时发给执役差人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