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特权 [wài jiāo tè quán]
1. 驻在国为保证他国的外交代表履行职务而给予其本人和有关人员的特权,如人身、住所不受侵犯,免受行政管辖、司法裁判,免除关税、海关检查,以及使用密码通信和派遣外交信使等。
外交特权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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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代办释义:代理使馆首长职务的外交人员。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一国为了与他国商谈建立外交关系,也可先行派遣临时代办作为谈判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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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使释义:由一国元首派往他国的、仅低于大使级的常驻外交代表。通常都授予“特命全权公使”衔。所受礼遇仅次于大使,外交特权与豁免和大使同。现在各国间互派公使的已属罕见,绝大部分国家间都是互派大使。此外,也有在大使馆中设公使一职的,是介于大使和参赞之间的外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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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赞释义:使馆中职位仅次于使馆馆长的高级外交官。一般有政务、商务、文化、新闻参赞等。协助使馆馆长工作。在一些国家的使馆中,还设有公使衔参赞,其职位高于一般参赞。使馆馆长不在时,一般由参赞以临时代办名义作为使馆馆长的代表,行使使馆馆长的职权,主持使馆事务。参赞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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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代表释义:也称“外交使节”。一国派往别国处理两国关系等外交事务的正式代表。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互派的外交代表有大使、公使、代办等,为常驻外交代表,他们代表国家与驻在国进行联系和交涉,保护本国利益,发展友好关系等。也有为出席国际会议、参加重要庆典而派出的临时外交代表。外交代表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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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官释义:外交官即办理外交事务的官员。通常分为两类:国内外交部的官员,和本国派驻外国的外交人员,有时外交官单指后者。外交官驻在国享有外交特权和优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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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释义:一国元首派往另一 国(或国际组织)的最高级的常驻外交代表。通常都授予“特命全权大使”衔。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比 其他等级的常驻外交代表享受更高的礼遇。现在国际交往中,绝大部分国家均互派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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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大使释义:也称“无所任大使”。由国家派出的,无特定驻在国的外交官。它不是临时性的职务,国家元首随时可以授权他到一些国家去处理国际事务、参加国际会议或谈判。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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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官释义:⒈军事方面的官员。⒉使馆中负责与驻在国军事部门进行联系和交涉的外交官。通常由一国军事部门派出。有陆军武官、海军武官、空军武官。武官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