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代 [de dài]
1. 谓可得继任。
得代 引证解释
⒈ 谓可得继任。
引《元典章新集·吏部·儒官》:“广东 廉访司 惠州 路牒呈山长 郑鐸 文、 杨天相 得代,请依例试验。”
明 张居正 《答蓟镇抚院王鉴川》书:“辱翰示,知已得代,东征有日,无任欣慰。”
得代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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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言释义:⒈谓代天子草拟诏命。语出《书·说命上》“恭默思道,梦帝賚予良弼,其代予言”。宋 楼钥《送王正言守永嘉》诗:“使君读残万卷书,古事今事俱了了,便应珥笔侍天陛,不然代言登凤沼。”《宋史·綦崇礼传》:“﹝ 崇礼 ﹞再入翰林凡五年,所撰詔命数百篇,文简意明,不私美,不寄怨,深得代言之体。”明 张居正《谢召见疏》:“俾之在阁调理,代言备问,诚之职也。”⒉代表某方面发表言论。参见“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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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留释义:地方百姓要求留用政绩卓著、深得民心的官吏。唐 白居易《乔弁可巴州刺史制》:“巴州 刺史 乔弁 前假竹符,俾临 巴郡。一心为理,三年有成;州人借留,廉使置奏。”《宋史·何承矩传》:“﹝ 咸平 ﹞三年,召还,拜引进使。州民百餘诣闕贡马,乞借留 承矩。”明 陆容《菽园杂记》卷一:“﹝ 陈鎰 ﹞尝以议事还朝、民讹传得代,遮道借留者数千人。”参见“借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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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印释义:⒈夺去官印,谓将付予臣下的权力收回。⒉谓在竞争中获得代表某种权力的官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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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怨释义:⒈借他人之手以报己怨,犹言借刀杀人。《战国策·齐策五》:“今天下之相与也不并灭,有而案兵而后起,寄怨而诛不直,微用兵而寄於义,则亡天下可跼足而须也。”鲍彪 注:“寄,言假手於人,不为主也。”⒉寄托私怨。犹言借事以泄私忿。《宋史·綦崇礼传》:“再入翰林凡五年,所撰詔命数百篇,文简意明,不私美,不寄怨,深得代言之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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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逐释义:⒈匈奴 王号。后亦以泛称古代北方少数民族首领。《汉书·匈奴传上》:“﹝左贤王﹞病死,其子 先贤掸 不得代,更以为日逐王。日逐王者贱於左贤王。”《文选·王褒<四子讲德论>》:“今圣德隆盛,威灵外覆,日逐举国而归德,单于称臣而朝贺。”吕向 注:“日逐、单于,皆 匈奴 名。”明 张居正《拟唐回鹘率众内附贺表》:“丹书锡誓,既崇日逐之封;赤芾疏荣,仍懋秩訾之赏。”⒉每天。五代 王仁裕《开元天宝遗事·销恨花》:“帝与 贵妃 日逐宴於树下。”元 无名氏《盆儿鬼》第三折:“你如今多大年纪?日逐柴米,是那个供给你?”《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