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鸣曲 [zòu míng qǔ]
1. 一种由四个独立乐章组成的器乐曲,各乐章都具有独特的结构与风格。
英[sonata;]
国语词典
奏鸣曲 [zòu míng qǔ]
⒈ 一种乐曲的演奏形式。包含三或四个独立乐章的器乐套曲,由钢琴独奏或搭配一件管弦乐器合奏。
例如:「钢琴奏鸣曲」、「小提琴奏鸣曲」、「长笛奏鸣曲」。
奏鸣曲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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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响曲释义:也叫交响乐。大型管弦乐套曲。最早发源并形成于欧洲。一般四个乐章(其中第一乐章多为奏鸣曲曲式)。也有少于或多于四个乐章的作品,如舒伯特的《未完成交响曲》(两个乐章)。交响曲规模宏大,管弦乐法复杂,适于表现戏剧性较强的内容。
- 2.
奏鸣曲释义:以奏鸣曲式写成的独奏器乐曲。如钢琴奏鸣曲、小提琴奏鸣曲、长笛奏鸣曲。一般由三或四个乐章组成,第一乐章为奏鸣曲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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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式释义:音乐作品根据一定的逻辑组成,这种形式规范称为曲式。 如歌曲的曲式有一段式、二段式、三段式;器乐曲的曲式有变奏曲式、奏鸣曲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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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沙释义:奏鸣曲或其同性质的曲式,如交响乐曲,室内乐乐曲等的最后一个乐章;歌剧的最后一幕;影视作品,电影、电视剧的片尾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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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多芬释义:路德维希·范·贝多芬(1770—1827)德国作曲家,维也纳古典乐派代表人物之一。不少作品反映了当时市民阶级对自由、平等、博爱的向往以及反抗封建专制的革命热情和英雄气概。他在创作上勇于革新,扩大了音乐的表现力,并使奏鸣曲式发展成富于对比、冲突的戏剧性结构,对后世音乐发展有深远影响。主要作品有九部交响曲、三十二首钢琴奏鸣曲以及歌剧《菲德里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