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理事会 [ān quán lǐ shì huì]
1. 联合国的重要机构之一。根据联合国宪章规定,它是联合国唯一有权采取行动来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机构。由十五个理事国组成,中、法、苏(后由俄罗斯接替)、英、美为常任理事国,其余十国为非常任理事国,由联合国大会选出,任期两年。安全理事会的决议除程序性问题外必须得到常任理事国的一致同意。简称安理会。
安全理事会 引证解释
⒈ 简称“安理会”。联合国的重要机构之一。根据联合国宪章规定,它是联合国唯一有权采取行动来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机构。由十五个理事国组成, 中、法、苏、英、美 为常任理事国,其余十国为非常任理事国,由联合国大会选出,任期两年。安全理事会的决议除程序性问题外必须得到常任理事国一致同意。
国语词典
安全理事会 [ān quán lǐ shì huì]
⒈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简称。参见「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条。
安全理事会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 1.
否决权释义:⒈在资本主义 国家中,推翻立法部门已通过的法案或使其延缓生效的权力。通常为国家元首或议会的上院所享有。⒉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在表决实质问题时,都必须包括五个常任理事国在内的九票赞同,议案才能生效。五 个常任理事国中任何一国不同意,该案即被否决。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否决权。
- 2.
安理会释义: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简称。联合国主要机构之一。《联合国宪章》规定,它是联合国唯一有权采取行动来维护国际和平和安全的机构。现由中、英、法、美、俄五个常任理事国和十个非常任理事国(任期两年,由大会选举产生,每年改选五个,期满不得连任)组成。安理会关于实质问题的决议须有五个常任理事国的赞成票,因此,这五国在实质问题上有否决权。
- 3.
联五释义:联五指联/合/国/常/任/理/事/国(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即美/国,英/国,法/国,俄/罗/斯和中/国。
- 4.
联合国释义: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于1945年成立的国际组织,总部设在美国纽约。主要机构有联合国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和社会理事会、秘书处等。其主要宗旨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发展国际友好关系,促进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国际合作。中国是联合国创始会员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