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议 [chéng yì]
1. 已达成的协议。
3. 已有的规定。
成议 引证解释
⒈ 已达成的协议。
引三国 魏 阮瑀 《为曹公作书与孙权》:“遂齎见薄之决计,秉翻然之成议。”
明 胡应麟 《少室山房笔丛·丹铅新录三》:“哥舒翰 败,遂旋军。 相州 之师, 子仪 与 光弼 已有成议,以 鱼朝恩 不从而溃。”
姚雪垠 《李自成》第三卷第二八章:“臣又告他说……他可以在 沉阳 便宜行事;一旦有了成议,火速密报于臣,以释圣念。”
⒉ 已有的规定。
引《宋书·礼志三》:“博士 王燮之 议称:‘遇雨迁郊,则先代成议。’”
国语词典
成议 [chéng yì]
⒈ 已议定的计划、决策。
引《文选·阮瑀·为曹公作书与孙权》:「遂赍见薄之决计,秉翻然之成议。」
成议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 1.
五权分立释义:是中华民国国父孙中山先生(1866五权分立1925)提出的一种政治主张。 他认为中国从前实行行政权、考试权和监察权的流弊很大,而西方各国所实行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三权分立,也不太完善,因此,提出采取西洋各国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宪法的长处,并融入中国古代考试权和监察权独立的优点,而创立了以五权分立概念为核心理念的宪法。避免行政权兼考试权会造成私自用人,以及立法权兼监察权会造成议会专制的问题。
- 2.
成言释义:⒈订约,成议。《左传·襄公二十七年》:“壬戌,楚 公子 黑肱 先至,成言於 晋。”《楚辞·离骚》:“初既与余成言兮,后悔遁而有他。”朱熹 集注:“成言,谓成其要约之言也。”宋 辛弃疾《沁园春·将止酒戒酒杯使勿近》词:“与汝成言:‘勿留亟退,吾力犹能肆汝杯。’”清 蒲松龄《聊斋志异·寄生》:“前与 张公 业有成言,延数日而遽悔之。”⒉形成完整的论断。晋 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序》:“《春秋》虽以一字为褒贬,然皆须数句以成言。”
- 3.
成议释义:达成的协议:已有成议。
- 4.
本规释义:犹成议,成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