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给 [yōu gěi]
1. 从优给予;从优资助。
3. 优裕之供给。
优给 引证解释
⒈ 从优给予;从优资助。
引《旧唐书·宪宗纪下》:“军前擒到 李师道 将 夏侯澄 等四十七人,詔并释付 魏博 及义成军收管,要还贼中者,则量事优给放还。”
⒉ 优裕之供给。
引《太平广记》卷二四一引《王氏闻见录·王承休》:“承休 一日请诸军拣选官健,得驍勇数千,号‘龙武军’, 承休 自为统帅,并特加衣粮,日有优给。”
明 陆容 《菽园杂记》卷十一:“故官子弟,年幼未袭者,亦给全俸,名曰优给。”
优给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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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与释义:从优给予;谓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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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给释义:从优给予;从优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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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挠释义:⒈亦作“侵橈”。侵扰,干扰。《资治通鉴·晋海西公太和四年》:“是时太后 可足浑氏 侵橈国政,太傅 评 贪昧无厌,货赂上流,官非才举,羣下怨愤。”《宋史·太宗纪一》:“冬十月癸亥,詔:河南 吏民不得阑出边关侵挠略夺。”明 归有光《夏淑人六十寿序》:“武宗 皇帝之世,佞倖藉权,侵挠朝政。”⒉谓侵夺骚扰。《续资治通鉴·宋太祖乾德三年》:“初,詔发 蜀 兵赴闕,并优给装钱,王全斌 等擅减其数,仍纵部曲侵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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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假释义:封建时代,居父母丧者,在一定期限内免征劳役赋税,称“孝假”。 《旧唐书·食货志上》:“天宝 元年正月一日赦文:‘……其一家之中,有十丁已上者,放两丁征行赋役;五丁已上,放一丁。即令同籍共居,以敦风教。其侍丁孝假,免差科。’”宋 王溥《唐会要·休假》:“天宝 四载六月十四日勅:‘顷以乡閭侍丁,优给孝假,官吏等仍科杂役……自今后,将侍丁孝假,不须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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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俸释义:年薪。 康有为《大同书》辛部第十一章:“大智又有岁赏焉,亦自千金至百万之千级以为岁俸,终其身而后止。”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南北议和史料·南北代表会议问答速记录》:“优给岁俸,数目由国会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