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派 [lè pài]
1. 强行摊派。
勒派 引证解释
⒈ 强行摊派。
引清 夏燮 《中西纪事·管蠡一得》:“修船勒派,富民重足,殷户寒心。”
鲁迅 《热风·现在的屠杀者》:“明明是现代人,吸着现在的空气,却偏要勒派朽腐的名教,僵死的语言,侮蔑尽现在。”
国语词典
勒派 [lè pài]
⒈ 强行派捐或派遣。
引清·夏燮《中西纪事·卷二三·海运利漕》:「修船勒派,富民重足,殷户寒心。」
勒派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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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行钱释义:宋 代除向工商行户收取商税外,官府需要的物料人工,都向各行勒派,行户不胜其苦。熙宁 六年改为用钱折算,称为“免行钱”。《宋史·王安石传》:“又有免行钱者,约京师百物诸行利入厚薄,皆令纳钱,与免行户祗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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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派释义:强行摊派:勒派苛捐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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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局释义:清 代专掌捐纳事务的机关。 其在中央者为京捐局,在地方者为外捐局。《清史稿·选举志七》:“﹝ 同治 ﹞时内则京捐局,外则 甘 捐、皖 捐、黔 捐,设局徧各行省。侵蚀、勒派,私行减折,诸弊并作。”《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六四回:“这是家伯托人在 湖南 捐局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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讦讼释义:控告诉讼。宋 司马光《涑水记闻》卷九:“洛 苑副使知 青涧城,种世衡 为属吏 李戎 以擅用官物诸不法事訐讼,按验有状。”明 叶盛《水东日记·葬地蛇盘兔》:“昧者至争地盗葬,訐讼连年,惑哉!”清 林则徐《劝谕捐赈告示》:“乃近闻 江震 两邑,业田甚多之户,相率阻捐,劝导者目以勒派之名,訐讼者酬其慳吝之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