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券 [wén quàn]
1. 文契,契约。
3. 公文案卷。
文券 引证解释
⒈ 文契,契约。
引《隋书·食货志》:“晋 自过 江,凡货卖奴婢马牛田宅,有文券。”
宋 周密 《齐东野语·谢惠国坐亡》:“於是区处家事,凡他人负欠文券,一切焚之。”
《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九:“莫翁 看 寄儿 模样老实,也自欢喜,情愿僱佣,叫他写下文券。”
清 李渔 《奈何天·醉卺》:“且喜银子俱已上鞘,夫马俱已点齐,已曾告过主人,把一应帐目文券,交与兄弟 闕义 掌管。”
⒉ 公文案卷。
引宋 司马光 《涑水记闻》卷九:“生 羌 归附者百餘帐,纳所得 元昊 文券袍带,无復贰心。”
国语词典
文券 [wén quàn]
⒈ 借约。
引明·瞿佑《剪灯新话·卷一·三山福地志》:「以乡党相处之厚,不问其文券,如数贷之。」
《二刻拍案惊奇·卷二四》:「缺少路费,要在自实处借银三百两。自实慨然应允,缪千户写了文券,送过去。」
文券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 1.
悬券释义:以物抵押贷款的文券。
- 2.
焚券释义:⒈指烧毁债券买得人心的典故。战国 齐 冯谖 为 孟尝君 往 薛 地收债,临行前问:“责收毕,以何市而反?”孟尝君 曰:“视吾家所寡有者。”于是 冯谖 矫命以债赐百姓,尽烧其券,民称万岁。见《战国策·齐策四》。宋 苏轼《穆父新凉》诗:“受恩如负债,粗报乃焚券。”⒉南朝 宋 顾绰 私财甚丰,,乡里士庶多负其债。父 觊之 设谋,焚烧文券,并宣语远近:“负三郞债,皆不须还。”见《宋书·顾觊之传》。⒊唐 宋清 售药债券堆积如山,岁终,度不能报,辄焚券,终不复言,积四十年,所焚券者百数十人。见 唐 柳宗元《宋清传》
- 3.
税钱释义:纳税的钱。宋 赵彦卫《云麓漫钞》卷二:“俟三两日再煎成碎银,每五十三两为一包,与坑户三七分之,官收三分,坑户得七分,铅从官卖,又纳税钱,不啻半取矣。”《宋史·食货志上二》:“先是,诸州人户典卖田宅契税钱所收窠名,七分隶经、总制,三分属係省。”清 赵翼《陔馀丛考·税契》:“市易田宅既立文券,必投验官府,输纳税钱,给以印凭,谓之税契。”
- 4.
虚巧释义:虚假不实。南朝 陈 徐陵《与顾记室书》:“吾市 徐枢 宅,为钱四万,任人市估,文券歷然。不蒙申理,见枉虚巧。”
- 5.
衢路释义:⒈歧路,岔道。 汉 贾谊《新书·审微》:“故 墨子 见衢路而哭之,悲一跬而繆千里也。”《后汉书·冯衍传》:“杨朱 号乎衢路兮,墨子 泣乎白丝。”晋 崔豹《古今注·问答释义》:“或谓之表木,以表王者纳諫也,亦以表识衢路也。”⒉道路。《三国志·魏志·管宁传》:“谨拜章陈情,乞蒙哀省,抑恩听放,无令骸骨填于衢路。”《资治通鉴·唐高祖武德元年》:“密 开 洛口仓 散米,无防守典当者,又无文券,取之者随意多少;或离仓之后,力不能致,委弃衢路,自 仓城 至郭门,米厚数寸,为车马所轥践。”清 恽敬《答来卿》:“如一人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