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犹另议。
⒈ 犹另议。
引唐 刘肃 《大唐新语·持法》:“他日当刑之家,或可分议者,必求 履霜 详案。”
拼音:fēn fèn,部首:八,总笔画:4,结构:上下结构
分字的意思
拼音:yì,部首:讠,总笔画:5,结构:左右结构
议字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