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明令贬黜。
⒈ 明令贬黜。
引《晋书·庾纯传》:“陵上无礼,悖言自口,宜加显黜,以肃朝伦。”《续资治通鉴·宋高宗建炎元年》:“愿詔大臣按劾诸路监司不勤王者,与夫号为勤王而灭裂者,悉加显黜,以为将来误国忘君之戒。”
拼音:xiǎn,部首:日,总笔画:9,结构:上下结构
显字的意思
拼音:chù,部首:黑,总笔画:17,结构:左右结构
黜字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