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法 [míng fǎ]
1. 名分与法律。
2. 名家与法家。
4. 很有效的方法。
名法 引证解释
⒈ 名分与法律。
引《尹文子·大道下》:“政者,名法是也,以名法治国,万物所不能乱。”
⒉ 名家与法家。
引《史记·太史公自序》:“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
《汉书·艺文志》:“杂家者流,盖出於议官。兼儒墨,合名法。”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论说》:“魏 之初霸,术兼名法。”
严复 《论中国教化之退》:“秦 併天下……黜儒术而任名法。”
⒊ 很有效的方法。
引唐 张怀瓘 《书断·能品》:“﹝ 庾肩吾 ﹞草隶兼善,累纪专精,遍探名法,可谓瞻闻之士也。”
国语词典
名法 [míng fǎ]
⒈ 名家与法家。
引《史记·卷一三〇·太史公自序》:「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
⒉ 有名的方法。
引唐·张怀瓘《书断下》:「才华既秀,草隶兼善,累纪专精,遍探名法,可谓瞻闻之士也。」
名法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 1.
修术释义:⒈同“脩术”。⒉实施刑名法术。
- 2.
末度释义:⒈指具体的措施。相对于本数(根本的大道)而言。《庄子·天下》:“明於本数,係於末度。”成玄英 疏:“本数,仁义也;末度,名法也。”⒉引申为无关根本的小事。宋 王安石《与陈和叔》:“交游三十年,非敢相求於末度,然人道交际,又须以礼,是以不果拜赐。”
- 3.
杂家释义:⒈战国末期到西汉初年的一个学派。标榜对各家学说兼容并包,即所谓“兼儒墨,合名法”,故名。代表著作有吕不韦主持编纂的《吕氏春秋》和汉初淮南王刘安主持编纂的《淮南鸿烈》(《淮南子》)等。⒉泛指学问涉猎很杂的学者。
- 4.
植物科释义:按照国际植物命名法规为的缩写。
- 5.
沙文主义释义:一种资产阶级民族主义。 沙文,原是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一名法国士兵,他狂热地拥护拿破仑一世的对外侵略扩张政策。后来,这种宣扬本民族利益至上,掀起民族仇恨,煽动征服和奴役其他民族的思想行为,被称为沙文主义。
- 6.
法界定释义:佛学术语,两部之大日,同以六大法界为自证三昧故名法界定。
- 7.
独任制释义:对于简单的民事案件、轻微的刑事案件等由一名法官审理并判决的制度(区别于“合议制”)。
- 8.
禁劝释义:谓禁止与勉励。《列子·杨朱》:“而美厚復不可常猒足,声色不可常翫闻,乃復为刑赏之所禁劝,名法之所进退。”《魏书·释老志》:“永平 元年秋,詔曰:緇素既殊,法律亦异,故道教彰於玄显,禁劝各有所宜。”
- 9.
脩术释义:实施刑名法术。
- 10.
践扬释义:亦作“践敭”。扬历。谓仕宦所经历。宋 王禹偁《谢除刑部郎中知制诰启》:“窃念某猥以腐儒,受知先帝,践扬两制,出处九年。”宋 苏轼《赐新除中大夫守尚书右丞胡宗愈辞免恩命不允诏》:“卿更涉夷险,践敭中外。”宋 王明清《挥麈后录》卷十一:“徐康国 为两 浙 曹,亦以职事入謁中书,康国 自谓践扬之久,率多傲忽。”明 文徵明《铁柯记》:“公起家进士,为良有司,入为名法从,追躋列卿,歷事三朝,践敭中外餘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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霓裳羽衣曲释义:唐 代著名法曲。 为 开元 中 河西 节度使 杨敬忠 所献。初名《婆罗门曲》。经 唐玄宗 润色并制歌词,后改用今名。传说中亦有为 唐玄宗 登 三乡驿 望 女儿山 及游月宫密记仙女之歌归而所作等说,虽荒诞不可信,但每被诗人搜奇入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