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女 [xiū nǚ]
1. 信奉天主教或东正教而出家修道的女子。
英[nun (of the Roman Catholic and Greek Orthodox churches); sister;]
修女 引证解释
⒈ 天主教或东正教中出家修道的女子。
引老舍 《神拳》第三幕:“你有罪,我来救你!你应当去作修女,把身体、灵魂都献给圣母!”
国语词典
修女 [xiū nǚ]
⒈ 天主教或东正教中修道的女子。
修女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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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列释义:⒈古乐名。 《吕氏春秋·古乐》:“帝嚳 命 咸黑 作为声歌:《九招》、《六列》、《六英》。”《吕氏春秋·古乐》:“汤 乃命 伊尹 作为《大护》,歌《晨露》,修《九招》、《六列》,以见其善。”高诱 注:“《大护》、《晨露》、《九招》、《六列》,皆乐名。”⒉谓《古列女传》之母仪、贤明、仁智、贞顺、节义、辨通六篇。《续古文苑·丁廙<蔡伯喈女赋>》:“披 邓林 之曜鲜,明六列之尚致。”孙星衍 注:“案:六列,谓《列女》之母仪、贤明、仁智、贞顺、节义、辨通六传也。”三国 魏 曹植《叙愁赋》:“迄盛年而始立,修女职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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姆姆释义:⒈弟妻对兄妻的称呼。 ⒉指修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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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寺释义:⒈尼姑所住的寺院。宋 高承《事物纪原·真坛净社·尼寺》:“《僧史略》曰:‘东晋 何充 始捨宅安尼,此盖尼寺之起也。’”北魏 杨衒之《洛阳伽蓝记·明悬尼寺》:“明悬尼寺,彭城 武宣王 勰 所立也。”⒉借指天主教修女院。梁启超《罗兰夫人传》:“彼之热心,先注於宗教。十一岁得请於父母,入尼寺,以学教理者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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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分释义:僭越等级名分。 《荀子·性恶》:“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於争夺,合於犯分乱理而归於暴。”明 沉德符《野获编·宫闱·修女戒》:“至於嬪嬙之属,不过备职事,侍巾櫛,若宠之太过,以骄恣犯分……鲜有不为祸乱者。”《续资治通鉴·元顺帝至正九年》:“设帐房于御幄之后,无君臣之分;又恃以提调 寧徽寺 为名,出入 托果斯皇后 宫,犯分之罪尤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