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销 [zòu xiāo]
1. 清代各州县每年将钱粮征收的实数报部奏闻,叫奏销。
3. 指上报户部注销欠缴的钱粮。
奏销 引证解释
⒈ 清 代各州县每年将钱粮征收的实数报部奏闻,叫奏销。
引《清文献通考·田赋二》:“﹝ 康熙 ﹞十八年,令州县日收钱粮流水簿,於岁底同奏销文册,齎司磨对。”
⒉ 指上报户部注销欠缴的钱粮。
引吴晗 《灯下集·明代科举情况和绅士特权》:“第四是免粮,家道寒苦,无力完粮的,可由地方官奏销豁免。”
奏销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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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患释义:承受祸患,承担过失。 《左传·成公二年》:“韩厥 献 丑父、郤献子 将戮之,呼曰:‘自今无有代其君任患者,有一於此,将为戮乎?’”清 梅曾亮《梅个园传》:“新进多文巧机利而玩法,乾没而不顾后,私小智,破大体,为之首者,缩蓄深闭,莫肯任患,而奏销始失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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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销释义:⒈清 代各州县每年将钱粮征收的实数报部奏闻,叫奏销。《清文献通考·田赋二》:“﹝ 康熙 ﹞十八年,令州县日收钱粮流水簿,於岁底同奏销文册,齎司磨对。”⒉指上报户部注销欠缴的钱粮。吴晗《灯下集·明代科举情况和绅士特权》:“第四是免粮,家道寒苦,无力完粮的,可由地方官奏销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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逋税释义:欠交的租税。 《后汉书·光武帝纪下》:“赐郡中居人压死者棺钱,人三千,其口赋逋税而庐宅尤破坏者勿收责。”李贤 注:“逋税,谓欠田租也。”《资治通鉴·后梁均王贞明四年》:“以 吴王 之命,悉蠲 天祐 十三年以前逋税,餘俟丰年乃输之。”胡三省 注:“谓 天祐 十四年逋租也。”清 王士禛《池北偶谈·谈异一·道州祠堂》:“比年 吴中 奏销逋税,唐荆川、繆西谿 诸公,名列官户,亦不免云。”亦指拖欠租税。宋 叶适《林伯和墓志铭》:“迄 伯和 去,无以逋税受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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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销释义:谓上奏经皇帝批准报销。《清会典事例·户部二○一·俸饷》:“按年津贴办公银一万五百两,在屯租项下动支,造入奏销册内题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