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施以宫刑。
⒈ 施以宫刑。
引汉 刘向 《列女传·楚平伯嬴》:“士庶人外,淫者宫割。”《三国志·魏志·锺繇传》:“初, 太祖 下令,使平议死刑可宫割者。”唐 李翱 《答韩侍郎书》:“见妖丽闲眼而不观,视迁荣如鞭笞宫割之在躬。”
拼音:gōng,部首:宀,总笔画:9,结构:上下结构
宫字的意思
拼音:gē,部首:刂,总笔画:12,结构:左右结构
割字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