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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任释义:以五种技能服劳役的刑徒。 洛阳 汉 墓《刑徒墓砖铭》:“五任 汝南 南顿 鬼新 黄柏 元初 六年闰月二日死。”《资治通鉴·梁武帝大同十一年》:“大率二岁刑已上岁至五千人;徒居作者具五任。”胡三省 注:“任,谓其人巧力所任也。五任,谓任攻木者则役之攻木,任攻金者则役之攻金,任攻皮者则役之攻皮,任设色者则役之设色,任摶埴者则役之摶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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刳剖释义:剖挖。《南史·顾恺之传》:“赐(唐赐)妻 张 从 赐 临终言,死后亲刳腹,五藏悉糜碎。郡县以 张 忍行刳剖,赐 子 副 又不禁止。论妻伤夫,五岁刑,子不孝父母,子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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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旦释义:⒈古代刑罚名。 一种筑城四年的劳役。《墨子·号令》:“以令为除死罪二人,城旦四人。”孙诒让 间诂引 应劭 曰:“城旦者,旦起行治城,四岁刑也。”《史记·秦始皇本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裴駰 集解引 如淳 曰:“《律説》:论决为髡钳,输边筑 长城,昼日伺寇虏,夜暮筑 长城。城旦,四岁刑。”后以指流放或徒刑。清 余怀《板桥杂记·叶衍兰秦淮八艳图咏》:“初 阮大鋮 以阉党论城旦,屏居 金陵。”梁启超《新民说·论自由》:“若在文明国,轻则罚鍰,重则输城旦矣。”⒉城旦书的省称。宋 苏轼《乔太博见和复次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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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作释义:⒈做佣工。《后汉书·逸民传·梁鸿》:“曾误遗火延及它舍,鸿 乃寻访烧者,问所去失,悉以豕偿之。其主犹以为少。鸿 曰:‘无它财,愿以身居作。’主人许之。”⒉刑法名。罚令囚犯服劳役。《隋书·刑法志》:“五岁四岁刑,若有官,准当二年,餘并居作。”《旧唐书·刑法志》:“於是又除断趾法,改为加役流三千里,居作二年。”《元典章·兵部二·隐藏》:“自结按起解申部月日为始,传令本处带镣居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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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例释义:犹条例。《汉书·何武传》:“欲除吏,先为科例以防请託。”《南史·顾顗之传》:“论妻伤夫,五岁刑,子不孝父母,子弃市,并非科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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谪运释义:谓因罪被罚而任转运之役。《梁书·武帝纪下》:“令书行后,百日为期,若犹有犯,男子謫运,女子质作,并同三年。”《资治通鉴·梁武帝中大同元年》引此文,胡三省 注曰:“謫运者,以謫发之转运;质作,质其身使居作;皆役之三年。此古所谓三岁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