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事 [shuǐ shì]
1. 关于江河水利的事宜。指驾船、泅水之类的事情。
水事 引证解释
⒈ 关于江河水利的事宜。
引《晋书·傅玄传》:“以 魏 初未留意於水事,先帝统百揆,分 河 堤为四部,并本凡五謁者,以水功至大,与农事并兴,非一人所周故也。”
唐 柳宗元 《兴州江运记》:“昔之为国者,惟水事为重。”
⒉ 指驾船、泅水之类的事情。
水事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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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职释义:古代水官。南朝 陈 徐陵《丹阳上庸路碑》:“上哉 少昊,初命水官;逖矣 高阳,爰重 冥 职。”吴兆宜 注:“《帝王世纪》:‘顓頊 高阳氏 以水事纪官。’《祭法》:‘冥 勤其官而水死。’”按,古有五行之官,水正曰 玄冥。见《左传·昭公二十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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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长释义:⒈谓土地形成。 南朝 梁 江淹《遂古篇》:“山崩邑沦,宁几千兮;石生土长,必积年兮。”⒉指地面上升。《诗·小雅·甫田》“大田多稼,既种既戒,既备乃事”汉 郑玄 笺:“至孟春土长冒橛,陈根可拔而事之。”《旧唐书·五行志》:“建中 初,魏州 魏县 西四十里,忽然土长四五尺数亩,里人骇异之。明年,魏博 田悦 反…… 悦 时垒正当土长之所,及僭署告天,乃因其长土为坛以祭。”⒊在本地生长。宋 曾巩《道山亭记》:“虽其土长川居之人非生而习水事者,不敢以舟楫自任也。”⒋一方之长。《宋史·外国传五·占城》:“然臣自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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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务释义:清 代指疏治河道、修筑堤岸等治水事务。多指治理 黄河。清 刘大櫆《送张闲中序》:“皇帝御极之元年,命 山东 按察使 齐苏勒 总督 河 务。”《清史稿·河渠志一》:“至海道虽不畅通,河 务未可全废,此时治 河 之法,不外古人‘因水所在,增立隄防’一语。”周汝昌《曹雪芹小传》二六:“尹继善 在 雍正 六年,就官授内阁侍读学士,协理 江 南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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颛学释义:指自成一家的论述。顓,通“ 专 ”。 明 归有光 《水利书序》:“ 宋 元 以来,始有言水事者。然多命官遣吏,苟且集事。奏復之文,滥引涂説,非较然之见。今取其顓学二三家,著于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