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按户籍点派。
⒈ 按户籍点派。
引康有为 《大同书》甲部第四章:“若夫应兵点籍,则凡有国之世,视为义务。”
拼音:diǎn,部首:灬,总笔画:9,结构:上下结构
点字的意思
拼音:jí,部首:竹,总笔画:20,结构:上下结构
籍字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