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亦作“举驳”。
3. 提出理由,予以驳回。
⒈ 亦作“举駮”。提出理由,予以驳回。
引《宋史·仁宗纪一》:“詔大辟疑者奏讞,有司毋輒举驳。”《宋史·职官志一》:“元丰 七年有旨,举駮事,依中书舍人封还词头例。”
拼音:jǔ,部首:丶,总笔画:9,结构:上下结构
举字的意思
拼音:bó,部首:马,总笔画:7,结构:左右结构
驳字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