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腹为婚 [zhǐ fù wéi hūn]
1. 旧指胎儿还在母体中就由双方父母作主订婚。
英[parental betrothal; the two (the boy and the girl) had been engaged to each other before they were born;]
指腹为婚 引证解释
⒈ 见“指腹为亲”。
国语词典
指腹为婚 [zhǐ fù wéi hūn]
⒈ 一种古代的婚俗。双方家长为尚在腹中的儿女预订婚约。也作「指腹成亲」、「指腹为亲」。
引《镜花缘·第五六回》:「彼时九王爷因娘娘又怀身孕,曾与骆老爷指腹为婚,倘生郡主,情愿与骆公子再续前姻。」
《红楼梦·第六四回》:「因与尤老娘前夫相好,所以将张华与尤二姐指腹为婚。」
指腹为婚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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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襟之盟释义:割襟:指腹为婚时,各自割下衣襟,彼此珍藏作为信物。指男女在未出生前就由其父母订立下婚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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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腹为亲释义:旧时包办婚姻的一种。双方尚在胎中,由父母预定,如为一男一女,即成立婚约。《魏书·王宝兴传》:“初,宝兴 母及 遐 妻俱孕,浩 谓曰:‘汝等将来所生,皆我之自出,可指腹为亲。’”亦作“指腹为婚”。宋 司马光《司马氏书仪·婚仪》:“世俗好於襁褓童幼之时轻许为婚,亦有指腹为婚者。”《初刻拍案惊奇》卷三三:“因为 李社长 与 刘 家交厚,从未生时指腹为婚。”《红楼梦》第六四回:“﹝ 张华 父﹞因与 尤老娘 前夫相好,所以将 张华 与 尤二姐 指腹为婚。”《广西壮族文学》第二编第四章:“﹝ 毛红 和 玉音 ﹞在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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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腹割衿释义:指腹,谓指腹为婚;割衿,谓割取幼儿衣襟为信物,预定婚约。《元史·刑法志二》:“诸男女议婚,有以指腹割衿为定者,禁之。”亦作“指腹裁襟”。明 汤显祖《牡丹亭·硬拷》:“我女已亡故三年,不説到纳采下茶,便是指腹裁襟,一些没有。”参见“指腹为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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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海角释义:霹雳布袋戏虚拟人物,灵花部海非观之子,自小与多天涯指腹为婚,略带些许多愁善感,与多天涯互不对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