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为 [mín shì xíng wéi]
1. 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行为。合法的民事行为称为“民事法律行为”。不具备民事法律行为所必需的条件的民事行为,是非法的,无效的。
民事行为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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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释义:受托人(又称被委托人或受委托人)是指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指示从事相应的民、商事活动或者诉讼、仲裁活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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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释义:⒈用奸诈的手段骗人。⒉法律上指当事人故意实施某种欺骗他人的行为,并使他人因陷于错误而进行了某种民事行为。构成无效民事行为。欺诈情节严重的,以诈骗罪处以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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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主体释义: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能够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当事人。能够充当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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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释义: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民法上与公民同为民事主体。有国家 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企业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等。与“自然人”同为民事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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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权释义: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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胁迫释义:⒈威胁逼迫。⒉法律上指当事人故意用现在正在发生的、即将发生的或未来可能发生的危害恐吓他人,使他人因恐惧而从事某种民事行为。构成无效民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