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省 [wǔ shěng]
1. 古代中央政府五官署。
五省 引证解释
⒈ 古代中央政府五官署。 晋、南朝 宋、齐、梁、陈 及 北魏 设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秘书省、集书省,并称“五省”。 隋 以殿内省(一说内侍省)、尚书省、门下省、内史省、秘书省为五省。参阅《通典·职官一》。
五省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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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释义:一般包括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五省区。 广义的还包括河南、江西两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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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省通衢释义:指在清代对徐州的称谓,指直隶、山东、河南、江南、浙江五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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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灾释义:犹言大灾。 指危害很大的灾害。郑观应《盛世危言·旱潦》:“比年北五省水旱偏灾,无岁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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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屯释义:谓屯聚人员,开垦荒地。《清史稿·食货志一》:“曩 年羹尧 定议开屯,发北五省徒人能种地往 布隆吉尔 兴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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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窝释义:清 代盐商专卖凭证。起源于 明 万历 时纲法的窝本。清 沿 明 制,两 淮 课盐,招商人认窝缴纳银两,发给专卖凭证,谓之“根窝”。清 陈康祺《郎潜纪闻》卷一:“勘两 淮 盐务,奏上节浮费、革根窝等八条,并请裁盐政,由总督兼辖。”清 魏源《圣武记》卷十四:“近世银币日穷,银价日贵,於是有议变通行楮币者。其法本於 唐 之飞钱,宋 之交会,其用同於近日北五省之会票,淮南 之根窝。”《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四五回:“有部帖的盐商,叫做‘根窝’。有根窝的,每盐一引,他要抽银一两,运脚公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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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勤释义:⒈积劳;积功。 晋 葛洪《抱朴子·地真》:“及欲金丹成而昇天,然其大药物,皆用钱直,不可卒办。当復由於耕牧商贩以索资,累年积勤,然后可合。”明 沉德符《野获编·吏部一·外官考察》:“祖宗爱惜人才,必待九年方斥。今因一人无稽之言,没其积勤,使之不敢申理,岂治世所宜有。”清 薛福成《<五省沟洫图说>序》:“余谓任斯事者,宜多得贤能,有司因地之宜,以时董劝,积勤化惰。”⒉长久勤劬。唐 韩愈《祭马仆射文》:“惟公积勤,以疾以忧。及其归时,当谢之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