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评定罪责。
⒈ 评定罪责。
引《新唐书·王忠嗣传》:“军每出,﹝ 王忠嗣 ﹞召属长付以兵,使授士卒,虽弓矢亦誌姓名其上。军还,遗弦亡鏃,皆按名第罪。”
拼音:dì,部首:竹,总笔画:11,结构:上下结构
第字的意思
拼音:zuì,部首:罒,总笔画:13,结构:上下结构
罪字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