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事 [fāng shì]
1. 指方药医术之事。
方事 引证解释
⒈ 指方药医术之事。
引《史记·扁鹊仓公列传》:“意 所以知 庆 者, 意 少时好诸方事,臣 意 试其方,皆多验,精良。”
晋 葛洪 《神仙传·李少君》:“少君 乃病困,帝往视之,并使人受其方事,未竟而卒。”
方事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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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管制委员会释义:由军事机关的人员组成的管理地方事务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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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自治释义:地方事务由某个划分的地方政区自己管理(区别于中央政府对这一地区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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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空释义:⒈谓简帖写至有关对方事件或称尊长处,空一字或另提行写,以示尊敬。⒉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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敛甲释义:犹束甲。整理盔甲,表示准备战斗。《左传·定公九年》:“书 与 王猛 息。猛 曰:‘我先登。’书 敛甲曰:‘曩者之难,今又难焉!’”元 范梈《蕲州城下晚泊及西方事平有喜作诗》:“戍人新敛甲,垂老幸时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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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按剑释义:一方以夜明珠相投,另一方则用手压住剑柄。比喻一方事前未申明自己的举动出于好意,另一方因误会而反以敌意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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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官释义:⒈监察或管理地方事务的官吏。汉 荀悦《汉纪·惠帝纪》:“诸侯王,高帝 初置之,金印紫綬,治其监官,掌监郡县,秩比六百石,后为刺史。”《后汉书·百官志五》:“里有里魁,民有什伍,善恶以告。本注曰:里魁掌一里百家。什主十家,伍主五家,以相检察。民有善事恶事,以告监官。”《宋史·职官志七》:“诸镇置於管下人烟繁盛处,设监官,管火禁或兼酒税之事。”《西湖佳话·钱塘霸迹》:“吾初起兵时,与 钱鏐、刘孟安、阮结、富阳 闻人宇、监官 徐及、新城 杜稜、餘杭 凌文举、临平 曹信,俱为都将,号称‘杭州 八都’。”⒉国子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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窝赃罪释义:在我国,指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而代为转移、藏匿或为其提供秘密隐蔽场所的行为。如果双方事前通谋,则以共同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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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巴释义:西藏 地区旧官名。 原为 西藏 部落或地方首领的称号,清 初用以称总理 西藏 地方事务的官员,后又以指 西藏 地方政府所委派的地方官及中下级执事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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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学东渐释义:西学东渐是指近代西方学术思想向中国传播的历史过程,其虽然亦可以泛指自上古以来一直到当代的各种西方事物传入中国,但通常而言是指在明末清初以及晚清民初两个时期之中,欧洲及美国等地学术思想的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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跗注释义:古代的一种军服。 《左传·成公十六年》:“楚子 使 工尹襄 问之以弓,曰:‘方事之殷也,有韎韦之跗注,君子也。’”杜预 注:“跗注,戎服。若袴而属於跗,与袴连。”《国语·晋语六》:“鄢 之战,郤至 以韎韦之跗注,三逐 楚平王 卒。”韦昭 注:“跗注,兵服。自要以下,注於跗。”清 张尔岐《蒿庵闲话》卷二:“华不注,‘不’音‘跗’。跗注,戎服,山形似之,故以为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