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人 [zì sù rén]
1. 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
自诉人 引证解释
⒈ 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
国语词典
自诉人 [zì sù rén]
⒈ 提起自诉的人。
自诉人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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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者释义:审理案件并加以判决。清刘献廷《广阳杂记》卷二:“萧山县人来度,官滇中。尝睡去,于冥中列坐审判世间事,亦有千古未结之案。”瞿秋白《赤都心史》十九:“这位女教师不得不受审判,争辩的结果,反得知审判官中每人至少也得七份口粮呢。”引申为检验评价。洪深《电影戏剧的编剧方法》第一章五:“在事实的靠得住与否这一点上,观众最容易审判一个作家了。”法理解释审判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对来源于人民检察院的公诉案件或者自诉人自诉的案件进行审理并判决的一项活动。
- 2.
当事人释义:⒈指参加诉讼的一方,如民事诉讼中的原告、被告,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⒉跟事情有直接关系的人,如订立合同的双方。
- 3.
被告人释义:因涉嫌犯罪被人民检察院或自诉人起诉到人民法院,接受审判的人。与犯罪嫌疑人的区别在于刑事诉讼阶段不同而称谓不同:在案件审理之前涉嫌犯罪的人称犯罪嫌疑人;在法院审理阶段称被告人。
- 4.
诉状释义:民事案件原告人和刑事案件公诉人、自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书面材料。
- 5.
起诉释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行为。 在中国,代表国家控诉的人民检察院、民事案件中的原告和刑事案件中的自诉人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