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太尉逸事状 [duàn tài wèi yì shì zhuàng]
1. 传记篇名。唐代柳宗元作。段太尉即段秀实,唐中期名臣。通过段秀实的几件逸事,刻画了他勇于与强暴抗争、真心关怀人民的动人形象,同时也反映了当时骄兵悍将的飞扬跋扈和人民被任意欺虐的现实。
段太尉逸事状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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丐取释义:犹强取,勒索。唐 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状》:“邠 人偷嗜暴恶者,卒以货窜名军伍中,则肆志,吏不得问。日羣行丐取於市,不嗛,輒奋击折人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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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恶释义:⒈残暴凶恶。《汉书·西域传上·莎车国》:“万年 初立,暴恶,国人不説。”唐 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状》:“﹝ 郭晞 ﹞领行营节度使,寓军 邠州,纵士卒无赖。邠 人偷嗜暴恶者,卒以货窜名军伍中,则肆志,吏不得问。”⒉指残暴凶恶的人或行为。《汉书·刑法志》:“凡制刑之本,将以禁暴恶,且惩其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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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校释义:旧称年老或任职已久的下级军官。唐 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状》:“窃好问老校退卒,能言其事。”元 虞集《淮南献武王庙堂之碑》:“当时之交游与老校退卒,於今略以澌尽,虽欲广闻,不可及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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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占释义:⒈自行估计。《史记·平準书》:“虽无市籍,各以其物自占,率緡钱二千而一筭。”《汉书·食货志下》:“诸贾人末作貰贷卖买,居邑贮积诸物,及商以取利者,虽无市籍,各以其物自占。”颜师古 注:“占,隐度也,各隐度其财物多少,而为名簿送之於官也。”⒉自来归附。⒊据为己有。唐 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状》:“先是太尉在 涇州 为营田官,涇 大将 焦令諶 取人田,自占数十顷。”《宋史·太宗纪二》:“江 南民饥,许渡 江 自占。”《宋史·地理志四》:“其土宜穀稻,赋入稍多,而南路有 袁 吉 壤接者,其民往往迁徙自占,深耕穊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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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校释义:复查;校对。《晋书·陆云传》:“伏见令书,以部曲将 李咸、冯南,司马 吴定,给使 徐泰 等覆校诸官市买钱帛簿。”唐 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状》:“会州刺史 崔公 来,言信行直,备得太尉遗事,覆校无疑。”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三编第一章第五节:“全书译成,还要经过总勘,就是要覆校全书,确实首尾通畅,才作为定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