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把罪人的家属发配为奴隶。
⒈ 把罪人的家属发配为奴隶。
引《北齐书·废帝纪》:“詔诸 元 良口配没宫内及赐人者,并放免。”《资治通鉴·唐高祖武德四年》:“癸酉,置钱监於 洛、并、幽、益 等诸州, 秦王 世民,齐王 元吉 赐三鑪, 裴寂 赐一鑪,听铸钱。自餘敢盗铸者,身死,家口配没。”
拼音:pèi,部首:酉,总笔画:10,结构:左右结构
配字的意思
拼音:méi mò,部首:氵,总笔画:7,结构:左右结构
没字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