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业计划 [shí yè jì huà]
1. 又名《物质建设》。孙中山所著《建国方略》一书组成部分。1919年全文发表。共提出六个计划。包括在渤海湾建北方大港,杭州湾建东方大港,广州建南方大港,建造十万英里铁路,发展工业和采矿业等。提出在坚持独立和主权前提下利用外资办实业的主张。
实业计划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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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始释义:开始。孙中山《建国方略·实业计划》:“在 广州 河汊,最有利之企业,为填筑新地。此项进行,已兆始于数百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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噩神释义:凶神。 孙中山《实业计划》:“扬子江 之泥沙,每年填塞 上海 通路,迅速异常。此实阻 上海 为将来商务之世界港之噩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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弁首释义:卷首,前言。 孙中山《建国方略·实业计划》:“当吾计划弁首之部寄到各国政府与 欧洲 和会之后,巴黎 遂有新银行团之成立,思欲协助 中国 发展天然物产。”郭沫若《<少年维特之烦恼>序引》:“1778年以后《少年维特之烦恼》卷头,歌德 有弁首一诗刻在上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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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场释义:销售市场;销路。 孙中山《建国方略·国际共同发展实业计划》:“试问 欧 美 於此世界中,将向何处觅消场,以消纳战争时储节所赢之如许物产乎!”鲁迅《书信集·致李霁野》:“广东 没有文艺书出版,所以外来之品,消场还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