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分立户籍。
⒈ 分立户籍。
引《新唐书·食货志二》:“又癘疫水旱,户口减耗,刺史析户,张虚数以宽责。”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三编第二章第四节:“唐德宗 敕令天下每三年定一次户籍……地方官迫令民众析户,奏报虚数。”
拼音:xī,部首:木,总笔画:8,结构:左右结构
析字的意思
拼音:hù,部首:户,总笔画:4,结构:单一结构
户字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