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蒙古灭金后,规定北方贫家合二、三户出壮丁一名服军役,出壮丁户称为正军户。
⒈ 蒙古 灭 金 后,规定北方贫家合二、三户出壮丁一名服军役,出壮丁户称为正军户。
引《元史·兵志一》:“既平中原,发民为卒,是为 汉 军。或以贫富为甲乙,户出一人,曰户军;合二、三而出一人,则为正军户;餘为贴军户。”
拼音:zhèng zhēng,部首:止,总笔画:5,结构:上下结构
正字的意思
拼音:jūn,部首:冖,总笔画:6,结构:上下结构
军字的意思
拼音:hù,部首:户,总笔画:4,结构:单一结构
户字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