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权 [fēn quán]
1. 行政、立法、司法权各由彼此独立的部门行使的原则。
英[ separation of powers; ]
2. 中央政府与各省之间权力分开的原则。
英[ division of powers; ]
分权 引证解释
⒈ 分散权力。
引《后汉书·陈王传论》:“故推 卓(董卓 )不为失正,分权不为苟冒,伺间不为狙诈。”
唐 李观 《上宰相安边书》:“兵有专制则毕力,将无分权则成功。”
陶菊隐 《记者生活三十年》第二章:“袁(袁世凯 )把他们打入冷宫后,他们又改而提倡地方分权的联治主义。”
国语词典
分权 [fēn quán]
⒈ 政府中不同性质的统治权功能的分离,称为「分权」。如行政、立法、司法等权,分由不同的、各自独立的机关行使。
反集权
分权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 1.
三权分立释义:一种分权学说和制度。 即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个部分,分别由议会、政府、法院掌管。
- 2.
制局释义:⒈南朝 齐 梁 时设置的职掌内府器杖兵役的机构。《南史·梁吴平侯景传》:“ 宋 孝建 以来,制局用事,与领军分权,典事以上皆得呈奏,领军垂拱而已。”《南史·恩倖传论》:“制局小司,专典兵力。”⒉安排篇章结构。 林纾 《译<孝女耐儿传>序》:“叙人间富贵,感人情盛衰,用笔縝密,著色繁丽,製局精严,观止矣!”
- 3.
均权释义:⒈谓力量相当。⒉犹分权;平权。
- 4.
处分权释义:依法处理财产的权利。通常由所有人行使,但也可依法律、政策或所有人之意愿而转移给他人。行使处分权,可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如可使所有权消灭(如消费),可使所有权转移给他人(如赠与)等。我国国家财产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的授权,对其所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有处分权。
- 5.
撤诉释义:原告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宣告判决之前,申请撤回起诉的诉讼行为。是诉讼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表现。是否准予撤诉,由法院裁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法院可注销案件不予审理。
- 6.
混合制释义:委员会首长各有部分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