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唐代诏旨形式之一。凡增减官员、废置州县、征发兵马、除免官爵、授六品以下官等用之。
⒈ 唐 代诏旨形式之一。凡增减官员、废置州县、征发兵马、除免官爵、授六品以下官等用之。
引《唐六典·中书省》:“凡王言之别有七……四曰发日敕。”亦省作“发敕”。 《旧唐书·职官志二》:“凡王言之制有七……四曰发敕,五曰敕旨,六曰论事敕书,七曰敕牒,皆宣署申覆而施行之。”
拼音:fā fà,部首:又,总笔画:5,结构:单一结构
发字的意思
拼音:rì,部首:日,总笔画:4,结构:单一结构
日字的意思
拼音:chì,部首:攵,总笔画:11,结构:左右结构
敕字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