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越分把持。
⒈ 越分把持。
引明 方孝孺 《霍光》:“吾故曰 光 之不底于戮,幸也。以其昧於去就之义,而不知天之大柄不可僭持也。”
拼音:jiàn,部首:亻,总笔画:14,结构:左右结构
僭字的意思
拼音:chí,部首:扌,总笔画:9,结构:左右结构
持字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