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获罪降职之官按后来的劳绩恢复职位。
⒈ 获罪降职之官按后来的劳绩恢复职位。
引《宋史·职官志九》:“右常调转员外郎者,转右曹。内有出身自屯田,无出身自虞部,赃罪敍復人自水部转。”
拼音:xù,部首:又,总笔画:9,结构:左右结构
叙字的意思
拼音:fù,部首:夂,总笔画:9,结构:上下结构
复字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