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自己的过失辩护。
⒈ 为自己的过失辩护。
引《新唐书·李绛传》:“但矜能护失,常情所蔽,圣人改过不吝,愿陛下以此处之。”《新唐书·郑朗传》:“自中主而下,或饰非护失,见之,则史官无以自免,且不敢直笔。”
拼音:hù,部首:扌,总笔画:7,结构:左右结构
护字的意思
拼音:shī,部首:丿,总笔画:5,结构:单一结构
失字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