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诛杀和纳受之数。
⒈ 诛杀和纳受之数。
引《后汉书·皇甫规传》:“幸蒙威灵,遂振国命, 羌 戎 诸种,大小稽首,輒移书营郡,以访诛纳,所省之费,一亿以上。”李贤 注:“规 言 羌 种既服,臣即移书军营及郡,勘问诛杀并纳受多少之数目也。”
拼音:zhū,部首:讠,总笔画:8,结构:左右结构
诛字的意思
拼音:nà,部首:纟,总笔画:7,结构:左右结构
纳字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