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抚使 [xuān fǔ shǐ]
1. 官名。唐德宗后,派朝官巡视经过战乱及受灾的地区,称宣慰安抚使或宣抚使。宋代宣抚使为镇抚一方之军政长官,职位高于安抚使。元于西南地区设宣抚司,参用土官,处理地方军政大事。明清宣抚使皆土官世袭之职。参阅《文献通考·职官十三》、《续文献通考·职官十》。
宣抚使 引证解释
⒈ 官名。 唐德宗 后,派朝官巡视经过战乱及受灾的地区,称宣慰安抚使或宣抚使。 宋 代宣抚使为镇抚一方之军政长官,职位高于安抚使。 元 于西南地区设宣抚司,参用土官,处理地方军政大事。 明 清 宣抚使皆土官世袭之职。参阅《文献通考·职官十三》、《续文献通考·职官十》。
宣抚使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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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责释义:⒈责任,指分内应做的事。 宋 曾巩《上欧阳舍人书》:“又有号令之不一,任责之不明,当亦速变者也。”《元典章·台纲·稽迟罚俸不须问审》:“诸衙门正官、首领官吏,各有任责。”明 邵璨《香囊记·潜回》:“古人一饭之德尚且不忘,况我和你腰金衣紫,駟马高车,而受任责如此。”⒉负责。宋 叶适《淮西论铁钱五事状》:“自有各路监司任责指挥,人情少安,方敢向前措置。”《宋史·理宗纪四》:“﹝ 开庆 元年十月﹞丙戍,以 赵葵 为沿 江 江 东宣抚使置司 建康,任责捍御。癸巳,向士璧 权兵部侍郎、湖南 安抚使兼知 潭州,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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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慰释义:存问、慰抚。《文选·应瑒<侍五官中郎将建章台集诗>》:“公子敬爱客,乐饮不知疲,和颜既以畅,乃肯顾细微。赠诗见存慰,小子非所宜。”李善 注:“郑玄《周礼》注曰:‘存,省也。’毛萇《诗》传曰:‘慰,犹安存之也。’”《宋书·王微传》:“微 既为 始兴王 濬 府吏,濬 数相存慰,微 奉答牋书,輒饰以辞采。”《资治通鉴·唐太宗贞观十九年》:“上见病卒,召至御榻前存慰,付州县疗之,士卒莫不感悦。有不预征名,自愿以私装从军,动以千计。”《宋史·真宗纪一》:“丁卯,以 向敏中 为 河北、河东 宣抚使,按巡郡国,存慰士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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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使释义:⒈宣抚使的省称。⒉宫中专司宣召的内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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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干释义:指宣抚使、宣谕使属下的干办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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矾书释义:用明矾水写的保密书信。其字水干无迹,湿时方显。宋 李心传《建炎以来繫年要录·建炎元年正月》:“曹辅 至 兴仁,守臣徽猷阁待制 赣县 曾楙 詰之,辅 乃裂衣襟出御笔蜡封,乃枢密院矾书,以遗 楙。”《金史·宣宗纪上》:“太原府 宣抚使 乌古论礼,遣人间道齎矾书,至京师告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