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罪 [bù zuì]
1. 告罪。
布罪 引证解释
⒈ 告罪。参见“告罪”。
引《西游补》第五回:“﹝ 孙行者 ﹞走近门边细细观看,只见两扇黑漆门紧闭,门上贴一纸头,写着:‘二十日到 轩辕 家闲话,十日乃归。有慢尊客,先此布罪。’”
布罪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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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罪致讨释义:宣布罪状,并加讨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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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刑释义:古代市场中的刑罚。包括宪罚(以文书公布罪状)、徇罚(周行示众)、扑罚(鞭打)三种。《周礼·地官·司市》:“市刑:小刑,宪罚;中刑,徇罚;大刑,扑罚。”孙诒让 正义:“市刑者,司市之官刑,以其事小法轻,不过此三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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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鼓而攻之释义:宣布罪状,遣责或声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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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由牌释义:古代处决罪犯时,公布罪状的牌子或告示。元 关汉卿《蝴蝶梦》第一折:“不能勾金榜上分明题姓字,则落得犯由牌书写名儿。”《水浒传》第四十回:“把这 宋江、戴宗 的供状招欵粘连了,一面写下犯由牌,教来日押赴市曹斩首施行。”《初刻拍案惊奇》卷十九:“太守命牢中取出 申春 等死囚来,读了犯由牌,押赴市曹处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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赦罪释义:⒈在告罪礼仪中教士向告罪人宣布罪过的宽免。 ⒉赦免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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鸣鼓而攻释义:比喻宣布罪状,加以遣责或讨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