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旧指官员因正常原因卸任。
⒈ 旧指官员因正常原因卸任。
引《唐律·名例·以理去官》:“诸以理去官,与见任同。”疏议:“谓不因犯罪而解者,若致仕、得替、省员、废州县之类,应入议、请减赎及廕亲属者,并与见任同。”
拼音:yǐ,部首:人,总笔画:4,结构:左右结构
以字的意思
拼音:lǐ,部首:王,总笔画:11,结构:左右结构
理字的意思
拼音:qù,部首:土,总笔画:5,结构:上下结构
去字的意思
拼音:guān,部首:宀,总笔画:8,结构:上下结构
官字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