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明清两代在云南、贵州等少数民族地区废除由政府临时任命的流官统治,恢复土司世袭制的一种措施。
⒈ 明 清 两代在 云南、贵州 等少数民族地区废除由政府临时任命的流官统治,恢复土司世袭制的一种措施。参见“改土归流”。
引清 魏源 《圣武记》卷七:“嘉靖 中,虽改 芒部 为 镇雄府,旋因 陇氏 之乱,仍革流归土。”
拼音:gé jí,部首:革,总笔画:9,结构:单一结构
革字的意思
拼音:liú,部首:氵,总笔画:10,结构:左右结构
流字的意思
拼音:guī,部首:彐,总笔画:5,结构:左右结构
归字的意思
拼音:tǔ,部首:土,总笔画:3,结构:单一结构
土字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