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庭 [chū tíng]
1. 和诉讼案件有关的人,如原告、被告辩护人、证人、代理人或律师等到法庭。
例接到通知要在第二天上午出庭。
英[appear in court;]
出庭 引证解释
⒈ 诉讼案件的关系人到法庭上接受审讯或讯问。
国语词典
出庭 [chū tíng]
⒈ 凡与某一诉讼案件有关系的人出席法庭,接受审问、询查等,称为「出庭」。
出庭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 1.
交叉询问释义:交叉询问是由一方当事人或其律师在法庭上对另一方证人进行的盘诘性询问。《布莱克法律词典》对这个概念的解释是:“在审判或听证中由与传唤证人出庭作证的一方相对立的一方对该证人进行的讯问。”
- 2.
候审释义:(原告方、被告方)等候审问:出庭候审。
- 3.
出庭费释义:法律用语。律师出庭从诉讼当事人那里取得的费用。
- 4.
到案释义:审理案件时,与案件有关的人出庭。
- 5.
抱告释义:明 清 制度,原告可委托亲属或家人代理出庭,称抱告。
- 6.
指证释义:指认并证明:现场目击者出庭指证凶犯。
- 7.
法警释义:司法警察。法院、检察院中执行警卫法庭、维持法庭秩序、押解犯人出庭受审、执行法院判决等任务的警察。
- 8.
视习释义:见习。郭沫若《<少年维特之烦恼>序引》:“此地有 德意志帝国 法院,当时年少的 佛朗克府 律师要在本地创业出庭以前,照例当来此视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