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学 [lǜ xué]
1. 古代传授法律知识的学校。晋始置律学博士,转相教授。后秦姚兴设律学于长安,召各郡县散吏入学,成绩优良者选任郡县狱吏。隋律学隶大理寺,唐宋律学隶国子监。
3. 法律学科。
律学 引证解释
⒈ 古代传授法律知识的学校。 晋 始置律学博士,转相教授。 后秦 姚兴 设律学于 长安,召各郡县散吏入学,成绩优良者选任郡县狱吏。 隋 律学隶大理寺, 唐 宋 律学隶国子监。
引《晋书·石勒载记下》:“参军 续咸、庾景 为律学祭酒。”
《新唐书·百官志三》:“﹝律学﹞律令为顓业,兼习格式法例。 隋,律学隶大理寺,博士八人。 武德 初,隶国子监。”
《宋史·选举志三》:“律学。国初置博士,掌授法律。 熙寧 六年,始即国子监设学,置教授四员。凡命官、举人皆得入学,各处一斋。”
⒉ 法律学科。
引南朝 梁 沉约 《援蔡法度廷尉制》:“郭恭 以律学通明,仍业司士。”
律学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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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馆释义:⒈汉武帝时,丞相公孙弘开钦贤、翘材、接士三馆,收罗人材。 ⒉唐有弘文(亦称昭文)、集贤、史馆三馆,负责藏书、校书、修史等事项。⒊宋设广文、大学、律学三馆,以为教育士子的机构。见《宋史·选举志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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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律六吕释义:六律六吕,古乐的十二调,古代乐律学名词,是古代的定音方法。六律指黄钟、太簇、姑洗、蕤宾、夷则、无射,六吕指大吕、应钟、南吕、林钟、仲吕、夹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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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律释义:律学名词。 与正律相对而言。依三分损益法,正律仲吕以后产生的各律,均为“变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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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学释义:⒈古代传授法律知识的学校。晋 始置律学博士,转相教授。后秦 姚兴 设律学于 长安,召各郡县散吏入学,成绩优良者选任郡县狱吏。隋 律学隶大理寺,唐 宋 律学隶国子监。《晋书·石勒载记下》:“参军 续咸、庾景 为律学祭酒。”《新唐书·百官志三》:“﹝律学﹞律令为顓业,兼习格式法例。隋,律学隶大理寺,博士八人。武德 初,隶国子监。”《宋史·选举志三》:“律学。国初置博士,掌授法律。熙寧 六年,始即国子监设学,置教授四员。凡命官、举人皆得入学,各处一斋。”⒉法律学科。南朝 梁 沉约《援蔡法度廷尉制》:“郭恭 以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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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鵀释义:《三国志·魏志·张臶传》:“正始 元年,戴鵀之鸟,巢 臶 门阴。臶 告门人曰:‘夫戴鵀阳鸟,而巢门阴,此凶祥也。’乃援琴歌咏,作诗二篇,旬日而卒。”后因以“栖鵀”谓死亡的预兆。《八琼室金石补正·唐国子律学直讲仇道朗墓志》:“不谓栖鵀歛羽,俄叹沉舟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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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定释义:⒈谓紧紧监视。《水浒传》第五一回:“我们却也要容情,怎禁被原告人监定在这里要絣,我们也没做道理处。”《醒世恒言·一文钱小隙造奇冤》:“正在踌躇,大尹蚤已瞧破,就走下来亲验。那忤作人被大尹监定,不敢隐匿,一一实报。”⒉鉴定。审察决定。监,通“鉴”。《旧唐书·刑法志》:“律学未有定疏,每年所举明法,遂无凭準。宜广召解律人条义疏奏闻,仍使中书、门下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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躐学释义:《礼记·学记》:“幼者听而弗问,学不躐等也。 ”后以“躐学”指不按循序渐进的规律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