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免 [quán miǎn]
1. 使免于灾祸而得以保全。
3. 全部免除。
全免 引证解释
⒈ 使免于灾祸而得以保全。
引《后汉书·党锢传·何颙》:“有被掩捕者,则广设权计,使得逃隐,全免者甚众。”
⒉ 全部免除。
引《文献通考·田赋二》:“开皇 十二年詔, 河北 河东,今年田租三分减一,兵减半,功调全免。”
全免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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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年释义:⒈欠收的年岁;荒年。《管子·大匡》:“案田而税,二岁而税一,上年什取三,中年什取二,下年什取一,岁饥不税。”《隋书·百官志中》:“凡颁禄,视年之上下。亩至四釜为上年,上年颁其正。三釜为中年,中年颁其半,二釜为下年,下年颁其一。”⒉道家以六七十岁为下年。《云笈七籤》卷五九:“修真之品有三:上年、中年、下年……下年者,六十、七十也。”⒊次年;明年。《元史·河渠志二》:“本处民田税粮全免一年,官租减半。今秋收成,下年农隙举行。”如:瑞雪兆丰年,下年定是好年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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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免释义:⒈使免于灾祸而得以保全。《后汉书·党锢传·何颙》:“有被掩捕者,则广设权计,使得逃隐,全免者甚众。”⒉全部免除。《文献通考·田赋二》:“开皇 十二年詔,河北 河东,今年田租三分减一,兵减半,功调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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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调释义:古指力役税和征收织物的户税。《隋书·食货志》:“河北、河东 今年田租,三分减一,兵减半,功调全免。”
- 4.
包修释义:包修是指在“三包”有效期内,除因消费者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因素致使商品不能正常使用外,在维修时消费者可以不支付任何费用,由厂商所提供完全免费的维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