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地权 [píng jūn dì quán]
1. 孙中山所主张的解决中国土地问题的方针。民生主义的纲领之一。主张用征收地价税和土地增价归公的办法,消除地主从地租及地价增涨中获得暴利的可能性。所拟办法是:私有土地由地主估价呈报,国家按价征税,以后涨高的地价归公,同时保留由国家照呈报地价收买的权利,以防地主少报地价。1924年改组中国国民党,重新解释三民主义,进一步提出“农民之缺乏田地沦为佃户者,国家当给以土地”,希望实现“耕者有其田”。
平均地权 引证解释
⒈ 孙中山 所主张的解决 中国 土地问题的方针。民生主义的纲领之一。主张用征收地价税和土地增价归公的办法,消除地主从地租及地价增涨中获得暴利的可能性。所拟办法是:私有土地由地主估价呈报,国家按价征税,以后涨高的地价归公,同时保留由国家照呈报地价收买的权利,以防地主少报地价。1924年改组中国国民党,重新解释三民主义,进一步提出“农民之缺乏田地沦为佃户者,国家当给以土地”,希望实现“耕者有其田”。
国语词典
平均地权 [píng jūn dì quán]
⒈ 国父所倡的民生主义两大原则之一。主要是为了防止土地集中在少数人的手里,因此由地主自行报价,然后由政府照价收税,必要时照价收买,涨价归公,澈底解决土地问题而达成耕者有其田,并且防止地主因地租与地价上涨得到暴利。
平均地权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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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主义释义:孙中山在他所领导的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中提出的政治纲领,即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在十月革命的影响和中国共产党的帮助下,孙中山制定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并于1924年重新解释了三民主义。民族主义是反对帝国主义,主张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民权主义是建立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人所得而私的民主政治;民生主义是平均地权,节制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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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同盟会释义:1905年孙中山在日本东京成立的中国资产阶级革命政党。其政治纲领是“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中国同盟会成立后,积极进行反清革命斗争,领导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的封建统治,建立了中华民国。1912年中国同盟会改组为国民党。简称同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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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民主义释义:指 孙中山 在1924年《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重新解释的三民主义。 即对外反对帝国主义,对内各民族一律平等的民族主义;建立一般平民所共有的民主政治的民权主义和平均地权、节制资本,并实行耕者有其田的民生主义。这时期的三民主义以联 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为其实质,也称三大政策的三民主义。毛泽东《纪念孙中山先生》:“纪念他在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把旧三民主义发展为新三民主义的丰功伟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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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者有其田释义:在土地私有制度下,使无地少地农民获得一定数量土地的一种主张。孙中山 晚年把它作为实现“平均地权”的口号。毛泽东《论联合政府》四:“‘耕者有其田’,是把土地从封建剥削者手里转移到农民手里,把封建地主的私有财产变为农民的私有财产,使农民从封建的土地关系中获得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