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编 [dìng biān]
1. 确定单位或部门工作人员的数额。
英[fix establishment;]
定编 引证解释
⒈ 确定编制,确定职工员额。
引《文汇报》1984.9.4:“城市经济改革后,许多工厂实行定编定员,出现了劳动力过剩现象。”
定编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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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凡起例释义:发凡:提示全书的通例。指说明全书要旨,拟定编写体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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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员释义:⒈规定人数:定员定编。 ⒉规定的人数,指机关、部队等人员编制的名额,或车船等规定容纳乘客的数目。
- 3.
行政干部释义:是指在依法成立的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的行政组织,包括政府以及有关功能部门行政机关中,占有法定编制的人员。
- 4.
论次释义:论定编次。
- 5.
起例发凡释义:指说明全书要旨,拟定编写体例。
- 6.
邮箱编号释义:邮政信箱按一定规定编列的序号,它不但包括邮政企业对外服务时所编列的邮政专用信箱号码,同时也包括各居民住宅楼房的产权单位或个人自行按一定规则编列的居民楼房信报箱编号。
- 7.
预备役释义:随时准备根据国家需要应征入伍的兵役。服满现役退伍的军人和依法应服兵役而未入伍的公民,按规定编入预备役。也叫后备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