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举 [tiáo jǔ]
1. 谓申明法制,依法律行事。逐条举出。
条举 引证解释
⒈ 谓申明法制,依法律行事。
引《旧唐书·郑覃传》:“帝尝谓宰臣曰:‘百司弛慢,要重条举。’”
⒉ 逐条举出。
引宋 梅尧臣 《得王介甫常州书》诗:“事成条举作书尺,不肯劳人鱼腹将。”
条举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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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典释义:条举音乐乐谱的构造、组织、性质等并加以说明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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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举释义:⒈谓申明法制,依法律行事。 ⒉逐条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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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秽释义:邪恶污秽。 《后汉书·种暠传》:“又奏请勑四府条举近臣父兄及知亲为刺史、二千石尤残秽不胜任者,免遣案罪。”隋 王通《中说·王道》:“汉 之统天下也,其除残秽,与民更始,而兴其视听乎?”《资治通鉴·晋安帝义熙六年》:“宣愷悌之风,涤残秽之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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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曹释义:亦作“糺曹”。 州郡属官录事参军的别称。职掌纠举六曹,勾稽失谬。唐 刘宽夫《汴州纠曹厅壁记》:“郡府之有録事参军,犹文昌之有左右辖,南臺之有大夫中丞也。纠正邪慝,提条举目,俾六联承式,属邑知方。”《太平广记》卷一六○引《异闻录·秀师言记》:“从此后六年,摄本府糺曹,斯乃小僧就刑之日,监刑官人即 九郎 耳。”宋 陆游《老学庵笔记》卷四:“予参 成都 议幙,摄事 汉嘉,一见荔子熟。时 凌云山、安乐园 皆盛处,纠曹 何预 元立、法曹 蔡迨 肩吾 皆佳士,日相与同槃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