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协 [hé xié]
1. 亦作“和叶”。
2. 和睦相处。
3. 谓使之和睦相处。
4. 同心协力。
5. 使和谐;协调。
7. 犹和合。谓男女欢聚。
和协 引证解释
⒈ 亦作“和叶”。
⒉ 和睦相处。
引《左传·隐公十一年》:“寡人有弟,不能和协,而使餬其口於四方。”
唐 康骈 《剧谈录·含元殿》:“君臣和叶,四表靖謐。”
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民报·烈士吴樾君意见书》:“民族间之利害衝突,势所不免。惟势力平均者,始有和协提携之希望。”
⒊ 谓使之和睦相处。
引《三国志·吴志·胡综传》:“其和协彼此,使之无隙, 综 有力焉。”
宋 苏辙 《龙川别志》卷上:“﹝ 张安道 ﹞奉勅撰《许公神道碑》,其家欲言和协二宫事……上不喜。”
⒋ 同心协力。
引《逸周书·允文》:“人知不弃,爱守正户,上下和协,靡敌不下。”
清 袁枚 《随园诗话》卷五:“从古权贵在朝,未有能和协者。”
⒌ 使和谐;协调。
引南朝 宋 鲍照 《河清颂》:“謁荐郊庙,和协律吕。”
鲁迅 《呐喊·鸭的喜剧》:“其间时时夹着蛇鸣‘嘶嘶’!可是也与虫声相和协。”
⒍ 犹和合。谓男女欢聚。
引元 曾瑞 《山坡羊·妓怨》曲:“恰和协,又离别。被娘间阻郎心趄,离恨满怀何处説。”
明 梁辰鱼 《好事近·寄妓》套曲:“初相见甚干涉,料姻缘前生未定,难道就和叶。”
和合协调。 《国语·周语中》:“女今我王室之一二兄弟,以时相见,将龢协典礼,以示民训则。”
韦昭 注:“协,合也。”
国语词典
和协 [hé xié]
⒈ 和睦无间、同心协力。《书经·召诰》「王先服殷御事,比介于我有周御事」句下汉·孔安国·传:「言当先服治殷家御事之臣,使比近于我有周治事之臣,必和协,乃可一。」
引《左传·隐公十一年》:「寡人有弟,不能和协。」
和协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 1.
一和释义:⒈古指一个小笙。⒉和协;和谐一致。⒊一会;一番。
- 2.
主厨释义:对食品准备有技巧的人,他负责管理厨房和大企业(如旅馆或饭店)的炊事人员,计划菜单,订购食品原料,指挥和协助烹饪工作,准备特定的饭菜等--亦称炊事长。
- 3.
互经会释义:经互会的宗旨是:通过联合和协调经互会各成员国的力量,促进这些国家国民经济有计划地发展,加速其经济技术进步,提高工业不够发达的国家的工业化水平,不断提高经互会各成员国的劳动生产率和人民福利。
- 4.
共亿释义:犹相安,和协。 《左传·隐公十一年》:“寡人唯是一二父兄不能共亿,其敢以 许 自为功乎?”王引之《经义述闻·左传上》引 王念孙 曰:“共字当读去声。共亿犹今人言相安也。一二父兄不能共安,犹下文言寡人有弟不能和协也。”
- 5.
叶吉释义:和协吉祥。
- 6.
和协释义:⒈亦作“和叶”。 和睦相处。《左传·隐公十一年》:“寡人有弟,不能和协,而使餬其口於四方。”唐 康骈《剧谈录·含元殿》:“君臣和叶,四表靖謐。”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民报·烈士吴樾君意见书》:“民族间之利害衝突,势所不免。惟势力平均者,始有和协提携之希望。”⒉谓使之和睦相处。《三国志·吴志·胡综传》:“其和协彼此,使之无隙,综 有力焉。”宋 苏辙《龙川别志》卷上:“﹝ 张安道 ﹞奉勅撰《许公神道碑》,其家欲言和协二宫事……上不喜。”⒊同心协力。《逸周书·允文》:“人知不弃,爱守正户,上下和协,靡
- 7.
和叶释义:见“和协”。
- 8.
大和释义:⒈一种良弓。 《周礼·考工记·弓人》:“大和无灂。”郑玄 注:“大和,尤良者也。”孔颖达 疏:“大和谓九和之弓。以其六材俱善尤良,故无漆灂也。”⒉非常和协。《左传·襄公十三年》:“晋 国之民,是以大和。”⒊见“太和”。
- 9.
宣洽释义:⒈普遍沾溉。⒉普遍和协。
- 10.
庆洽释义:吉庆和协。
- 11.
映协释义:互相映衬和协。
- 12.
梧凤之鸣释义:比喻政教和协、天下太平。
- 13.
环保局释义:政府职能部门,最高机关系国家环保部,隶属于国务院管理,总称:国家环境保护部。主要负责:拟定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行政规章;指导和协调解决各地方、各部门以及跨地区、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等等。为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意味着上面对下面的监察行为,如环保部直接到地方监察,省环保厅
- 14.
祖洽释义:谓倡导和协。
- 15.
翕协释义:和协。
- 16.
諴民释义:使百姓和协。
- 17.
谐奏释义:和协地演奏。
- 18.
谐欢释义:谓与之和协。 欢,古时称相爱的男子。
- 19.
辑洽释义:和协;协调。
- 20.
重订释义:⒈谓重新订立条约、规章制度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七章第五十五条:“对于国民党政府与外国政府所订立的各项条约和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央人民政府应加以审查,按其内客,分别予以承认,或废除,或修改,或重订。”⒉谓重新修正著作。龙榆生《<近三百年名家词选>后记》:“一九四八年季春之月,忍寒居士 书于 金陵 病榻。一九五六年三月三十一日重订付印。”